各相关学院:
根据《关于2018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》(重大校〔2018〕112号)的相关要求,现启动2018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“前沿交叉研究专项”项目申报工作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资助重点
依据《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》、《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》、《“十三五”国家科技创新规划》、《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(2006—2020年)》等文件要求以及重庆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,瞄准世界科技前沿、国家和地方重大需求,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,促进自由探索和目标导向有机结合,重点支持我校教师围绕人工智能、量子科学、脑科学、合成生物学、空间科学、深海科学等基础前沿领域,以及农业、材料、能源、网络信息、制造与工程、资源环境、人口健康、新型城镇化、公共安全、未来变革性技术等领域和行业重大科学问题,开展前瞻性、创新性、颠覆性前沿交叉研究,产生一批重大原创性科技成果,支撑学校“双一流”建设。
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25万元/项,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。
二、申报条件
1.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博士学位,年龄不超过45周岁(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2.作为项目负责人,同一年度只能牵头申报项目1项;已牵头承担原科技处“前沿交叉研究专项”项目、但未结题结账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。
3.作为项目参与人,参与申请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。
三、考核指标
资助项目除完成任务书规定的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外,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:
1.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5篇及以上(建筑类重要期刊、权威期刊论文5篇及以上);或SCI一区、二区论文3篇及以上(建筑类权威期刊论文3篇及以上);或ESI高被引论文2篇及以上;
2.合作发表《Science》《Nature》《Cell》或ESI热点论文1篇及以上。
四、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
1.项目负责人应瞄准国际科技前沿、国家和地方重大需求,结合已有研究基础和优势特色,按照学校统一格式要求,提出项目申请。
2.各自科类学院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,组织专家初审,并择优推荐。每个学院推荐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3项;但承担原科技处专项项目2017年结题“优秀”的项目负责人,申报不占所在学院指标。
3.前沿院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项目评审,并公示评审结果;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,前沿院报学校学术委员会科学研究专门委员会审定后,予以立项资助。
请各学院认真组织,精心实施,并于5月10日前将项目申请书纸质版(一式两份)和电子版,送至前沿院行政办公室。
联系人及电话:肖 韶 杨先勇 65103548 65103065
联系地址:前沿院行政办公室,A区行政楼219房间
电子邮箱:qyy@cqu.edu.cn
附件:1.面向国家和地方重大需求的基础前沿交叉研究领域(仅供参考)
2.重庆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申请书
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
2018年4月26日